2026年3月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及质量控制指南》苏建城管〔2026〕12号。
本指南立足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实际,系统构建了覆盖分类处理、产品制备、工程应用到质量控制的全链条技术体系。指南以建筑垃圾中的废混凝土、废砖瓦、混合垃圾、工程渣土及工程泥浆为对象,明确其分类处理与分级利用路径,并据此划分出骨料类、再生骨料混凝土类、再生骨料砂浆类、制品类、无机混合料类、填料类及轻质墙体材料类共七大类资源化利用产品。针对每一类产品,本指南均从原材料性能指标、产品技术要求、工程应用范围及施工验收要点等维度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提出涵盖源头分类管理、处理企业及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管控的全过程质量保障措施,旨在为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
建立“分类—分级—分质”利用主线
本指南构建了以废混凝土、废砖瓦和混合垃圾为核心的非土类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并根据不同垃圾类别设定再生骨料等级、再生砂粉类别及其适用产品方向。例如,废混凝土可制备Ⅲ级及以上再生骨料,用于混凝土、砂浆及制品等高附加值领域;废砖瓦适用于制品类与无机混合料类产品;混合垃圾经精细化分选后则主要流向填料类产品,形成物尽其用的梯度利用格局。
明确七大类产品的技术指标体系
本指南逐类明确了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非烧结砌体与铺装制品、无机混合料、填筑材料及轻质墙体材料的颗粒级配、强度等级、杂物含量、取代率等关键技术要求,并配套给出了各产品适用的工程部位清单。例如,规定了再生粗骨料与细骨料的Ⅰ至Ⅴ级性能指标,以及不同强度等级再生混凝土中骨料取代率的下限与上限。
覆盖建设工程多场景应用要求
本指南将产品应用的适用场景从建筑工程拓展至市政道路、公路、水利、园林及海绵设施等领域,并针对不同施工工况提出约束条件。如再生骨料砂浆不宜用于有防水、防潮或较大震动要求的场合;流态填筑料可应用于狭窄空间和异形结构回填,并对拌合物湿密度及抗渗性设定明确指标。
构建全链条闭环质量控制机制
本指南从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与运输,到处理企业与产品生产企业的工艺管控、出厂检验、施工方案与现场抽检,再到产业链上下游的合同管理与台账追溯,形成了物料流向可查询、责任可追溯、质量可管控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各环节的质量稳定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