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拉萨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查要点》拉自然资〔2026〕65号。
本要点适用于《拉萨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暂行规定》界定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审查工作。专项规划审查应重点关注成果完整性、总体规划符合性、详细规划衔接性及各专项规划协调性,提升数据成果质量,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入库要求。审查内容包括规划成果规范性审查、规划符合性审查、空间协调性审查三个部分。
本审查要点依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相关文件,结合拉萨市专项规划统筹管理规定制定,旨在规范专项规划报审工作。本要点明确了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适用于拉萨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全流程审查,核心聚焦成果规范性、总体规划符合性、详细规划衔接性及各专项规划协调性等维度,以提升数据成果质量并确保符合“一张图”系统入库标准。审查内容系统涵盖规划成果形式与数据库质量、规划布局是否符合上位规划战略导向与强制性内容管控要求,以及规划项目在空间上与详细规划和关联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情况,为审查工作提供了统一的尺度与规程。
本要点要求专项规划成果必须齐全,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及附件,并重点审查是否设置“空间利用”专章。该专章须涵盖空间符合性分析、布局方案、管控要求及近期建设计划,确保分析中评估项目选址与“三区三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衔接协调。同时,数据库审查强调空间定位基准的统一性,要求基于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并采用统一坐标系与高程基准,且专项规划须通过“一张图”核对,核对不通过且无合规手续的不得报批,数据质量检查则按自治区相关技术导则执行。
本要点在规划符合性方面,审查规划布局是否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导向与格局要求,其目标指标与用地需求是否合规,并核查项目布局是否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等刚性控制线,若存在突破需审查政策合规性及补充方案。在空间协调性方面,重点审查与详细规划的控制线衔接情况、用地布局与指标的可实施性,以及关联专项规划间在空间利用上是否协调,检查功能复合利用项目的潜在冲突,并要求系统说明矛盾冲突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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