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藏自然资〔2022〕64号。
附件:实用性村庄规划分类编制内容指引、村庄建设边界划定要点、村庄规划技术审查要点、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规范。
本通知旨在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本通知强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建设的法定依据,不得以其他规划名义替代。本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优先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抵边村、交通沿线及旅游特色村等重点村庄的规划编制,并通过科学评估原有各类空间规划、分类施策,推动村庄规划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空间治理支撑。
本通知要求对已编制的各类村庄空间性规划进行全面实施评估,摸清底数与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须重新编制或立即整改。在此基础上,提出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控规覆盖四种分类原则,按需精准推进村庄规划覆盖,避免“一刀切”。
本通知明确安排用地规模、允许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留白”机动指标、提供统一底图与数据质检等基础保障,并强化资金支持,优先向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安排乡村建设项目。同时要求先行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刚性管控新增建设用地,引导集中建设。
本通知要求建立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形成部门合力,并强化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的资质管理与终身负责制。村庄规划须服务于乡村振兴实施需求,明确近期建设项目清单,对城郊融合类与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安排新的乡村振兴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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