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区园区建设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和发展模式创新,着力解决体制机制、要素保障等制约园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园区打造成为资源配置的最优平台、产业集聚的主要载体、营商环境优化的示范窗口、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枢纽,力争到2030年底园区生产总值占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显著提高,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将园区建设成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引领区,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藏政办发〔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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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4.13-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藏政办发〔2026〕2号.pdf
本若干措施围绕推动我区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从体制机制、产业布局、要素保障、开放合作及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本措施明确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旨在通过深化改革与管理模式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园区发展的突出瓶颈。本措施将园区定位为资源配置最优平台、产业集聚主要载体、营商环境示范窗口和科技成果转化高效枢纽,提出到年底使园区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生产总值比重显著提高,最终将园区建设成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与引领区。
深化体制改革与统筹布局
本措施首先聚焦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有序剥离社会事务并实现政企分开、管运分开,市场化选聘人员可实行差异化薪酬。同时,要求各地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类项目原则上向园区集中,并建立晋级竞争机制支持园区提档升级。
强化要素支撑与绿色发展
在资金与配套方面,本措施明确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及政府投资基金向园区项目倾斜,支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并利用信贷优惠与上市绿色通道建立全链条金融融合发展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强园区水电气暖、物联网及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零碳园区试点,以降低用能成本,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深化开放合作与优化环境
本措施提出发挥援藏优势,建立园区结对帮扶机制,并分类施策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引导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探索跨省区协调发展机制。此外,通过制定园区用地清单、盘活闲置土地、推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构建“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全面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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