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4.29-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2026年4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审查依据、审查流程、审查要点等要求。本规程适用于自治区境内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包括重新编制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等管理工作。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山矿区生态修复验收工作。本规程将验收分为针对分区分期修复内容的阶段性验收和针对全部修复内容的整体验收两类,并明确了申请验收须满足档案完整、落实“一矿一档”等条件。在程序上,本规程规定阶段性验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体验收需经县初验后由采矿权登记机关组织终验,并要求会同多部门及专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现场踏勘和资料查阅后出具结论并公示结果。验收内容上,本规程重点围绕合法合规性、工程完成情况、质量效果、地类面积核定及档案资料展开审查,并配套了在建矿山验收报告编制大纲,对项目基本情况、验收过程、工程评价、费用核查、问题整改及验收结论等报告内容作出了详细规范,以统一和强化全区矿区生态修复验收管理。

验收分类与组织程序

本规程将验收划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阶段性验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已完成的分区、分期修复工程组织实施;整体验收则覆盖矿区内全部修复内容,需先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再由采矿权登记机关负责最终验收,且两类验收均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验收内容与核心指标

验收重点关注五大方面:审查修复工作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及国土空间规划;核查实际工程量与批准方案的一致性;实地评估地质灾害治理、植被恢复等工程质量及植被成活率、覆盖度等效果;依据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核定地类面积变化,并对复垦为耕地、林地等的土地进行质量评定;最后检查专项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验收报告编制规范

本规程对在建矿山生态修复验收报告的编制提出了系统要求,大纲涵盖项目基础信息、验收依据、过程与方法等章节。报告需详细记录验收组织、现场查验与资料审核方法,并对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及配套工程进行分项质量评价,同时须核查生态修复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最终出具通过或不通过的明确结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8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