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宁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涉及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指南(试行)》宁规委办发〔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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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旨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与衔接提供统一技术规范。本指南立足强化专项规划的空间属性,围绕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总体要求,系统规定了专项规划在规划目标、空间布局、空间利用等核心内容上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要点。本指南将专项规划分为保护类与开发类,要求在规划编制中必须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刚性管控要求,统筹平衡相关领域空间需求。同时,本指南对成果提交的电子文档格式作出详尽规定,包括规划文本、栅格图件、矢量表格及空间矢量数据等,确保各类专项规划成果能够规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全面提升规划的可实施性与管理效能。
衔接通用要求与核心内容
本指南要求专项规划编制须统一采用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作为用地现状底图,空间矢量数据统一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定位基础;用地分类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划期限原则上不得超出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衔接内容上,专项规划的空间性指标须落实总体规划要求,空间布局须明确保护范围或开发重点区域,并对规划项目的选址与“三条控制线”及其他重要控制线的关系进行分析,明确其合规性。
成果形式与电子数据汇交
本指南明确了成果衔接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主要包括规划文本、附表、栅格图件和空间矢量数据。其中矢量数据按照保护类与开发类分别设置图层,保护类采用“保护范围”加“规划项目”图层,开发类采用“开发重点区域”加“规划项目”图层。全部电子成果需按指定的目录结构组织,以光盘或优盘为介质提交,并详细规定了文件命名规则与格式要求,确保数据能够顺利汇交并纳入管理平台。
该指南的出台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专项规划空间传导与实施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指南通过明确的技术细则,系统解决了长期以来各类专项规划在底图不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各异、规划期限错位以及成果形式不规范等现实问题,从源头上保证了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避免了各类空间性规划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该指南以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为核心抓手,通过统一的空间基础定位、规范的数据格式以及严格的成果汇交要求,能够将分散在各领域的保护与开发诉求整合到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显著提升规划审批、监测与监督的全周期管理效能。对编制单位而言,该指南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路径和专业依据,有助于减少规划编制中的模糊地带,提高成果质量与报批效率。对行业管理而言,该指南强化了对耕地保护、生态安全、城镇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刚性管控,为政府在资源环境紧约束背景下实现安全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多目标统筹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