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对《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 年)》的修编,旨在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高原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规划明确了到 2030 年的建设目标,包括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水土保持率等关键指标,以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等约束性要求,致力于将西藏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与自然保护地体系
本规划围绕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系统部署了藏西北羌塘高原、藏东南高原、“两江四河”流域及三江源(西藏段)四大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涵盖草原修复、沙化土地治理、湿地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同时,规划着力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序推进以高寒生态系统为特色的国家公园创建,系统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统筹提升森林、湿地、地质等各类自然公园建设水平,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保护地格局。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体系与健全支撑保障
本规划着重构建适应气候变化体系,通过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来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并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同时加强生态安全屏障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可靠性,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监测、评估与预警,强化冻土消融影响研究和冰湖溃决等灾害风险防控。此外,规划从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科技支撑等方面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并在组织保障上强调央地协同、压实责任、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