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起草形成了《西藏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所称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是指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西藏自治区基础测绘成果。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提供、使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