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为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构建权责明确、管理民主、成员受益、经营高效、数字赋能、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有力支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农政发〔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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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4.2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农政发〔202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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