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54/T0616-2026,自2026年04月15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海拔3000m及以上地区,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供氧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是西藏自治区针对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发布的地方标准,适用于高海拔地区民用供氧工程的全过程管理。本规范共分10章和7个附录,系统涵盖了总则、术语与符号、基本规定、施工准备、工程测量、氧气站、供氧管道、室内供氧终端、检验和试验以及工程验收及交接等核心内容。本规范立足高原特殊环境,对施工人员的高原适应性培训、设备的低气压性能验证、管道脱脂与无油脂操作、焊接工艺评定、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等环节提出了针对性技术要求,并明确了从分项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与合格标准,为民用供氧工程的施工质量与运行安全提供了统一依据。
本规范要求施工前须完成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对涉及压力管道的工程应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高原适应性措施,关键环节如氧气管道焊接、脱脂、强度试验等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焊接人员除持有效证件外,若间断焊接超6个月须重新考核,并须接受高原焊接工艺专项培训。工程质量验收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进行,供氧管道须符合GC2级压力管道相关要求并接受安装监督检验。
本规范对汽化站房和制氧站房分别作出规定。低温绝热储罐宜室外布置,室内布置时总几何容积不得超过10m³,须设静电接地和防雷装置。变压吸附制氧站房内电气设备须采用防爆型,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小时,地面须采用不燃防静电材料。供氧管道以架空敷设为主,采用无缝不锈钢管,安装前须严格脱脂处理,以氩弧焊焊接连接。管道标识统一采用白色并加设色环,焊缝须按规定比例进行无损检测。
本规范规定管道安装后须依次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采用液压或气压方式,严密性试验以气体为介质进行保压。脱脂验收采用紫外灯照射法,无荧光为合格。工程竣工验收须进行高原适应性专项验证,包括氧浓度稳定性测试、低温启动性能验证、电气安全防护升级验收等。隐蔽工程验收须附带影像资料,消防及安全设施须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整体移交。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