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上海市《城市绿地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绿地景观照明的总体设计、设计要求、电气设计要求、灯光控制要求和施工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广场用地、公园绿地、区域绿地、附属绿地(含绿地内的构筑物、附属建筑、栈道、桥梁等配套设施)的绿地照明设计、建设和管理。
本规范是上海市针对城市绿地景观照明所制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旨在建立一套涵盖总体设计、专项设计、电气安全、智能控制及施工运维的全流程技术管理体系。本文以上海市广场用地、公园绿地、区域绿地及附属绿地等为适用对象,系统提出了兼顾夜间游憩安全、景观艺术营造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要求。在具体实施中,本规范坚持绿色照明理念,严格限制溢散光与眩光干扰,在保障功能照明与景观效果的同时,通过高效节能产品与计量管理降低碳排放,力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文章针对绿道、特色植物、雕塑假山、桥梁、水景及建构筑物等不同载体,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特别是强调桥梁照明不得干扰通航安全标识,节庆临时照明需兼顾氛围营造与结构安全,体现了功能性与艺术性的深度融合。
在安全与环保方面,本规范严格遵循相关供配电与防护接地标准,并对灯具的选型与效率提出高要求。文章详细规定了光污染限制的具体措施,通过控制溢散光与干扰光来保护夜间生态。同时,本规范倡导建立远程集中控制系统,要求照明设施实现分时、分区、分级的智慧化管理,以提升运行能效并降低维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