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导则》DB31/T1490-2024,自2024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作内容等指导性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人工智能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其他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围绕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一套涵盖基本原则、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及工作内容的系统性指引。本导则以需求导向、交叉融合、面向国际为核心理念,指导人工智能组织在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核心产业、行业应用及安全伦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本导则明确了从标准需求分析、制修订、实施评价到持续改进的完整工作路径,并详细介绍了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ISO、IEEE等国际性标准组织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本导则旨在帮助相关组织规范标准化活动,提升产品质量与治理水平,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从而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注入动力。
本导则确立了需求导向、交叉融合、面向国际三大基本原则,强调结合实际需求先行研制重点急需标准,促进产学研用共创共享,并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在工作规划层面,本导则指导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加强对人工智能组织的指引,系统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分类施策推动优势组织参与各级标准研制、建立健全测试评估体系、推动标准实施推广,以及对标准体系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与产业发展趋势相适应。
本导则建议人工智能组织建立或明确标准化工作部门,制定标准化工作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标准化负责人及专兼职人员。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聘用标准化总监及提供资源保障,形成良好的内部工作机制。在标准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本导则重点梳理了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核心产业、行业应用及安全/伦理五类标准的具体研制方向,引导组织在重点领域集中发力,抢占产业高地。
本导则系统介绍了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程序,涵盖从项目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到批准发布的各阶段要求,并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国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及ISO、IEEE标准制定流程的详细参考。本导则鼓励人工智能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如注册成为专家、承担技术领导职务、举办标准化论坛等,以提升在全球人工智能标准化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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