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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9.3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的通知》.pdf

2022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落实国务院185次常务会议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在认真梳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座谈会和视频培训会各省提出的问题建议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解读口径和操作要求,汇总整理形成的《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已经部领导审定,予以印发,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旨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措施,通过梳理各省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座谈会和视频培训会上提出的问题建议,研究形成政策解读口径和操作要求。该文件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政策衔接、用地审批流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要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重大项目范围以及用海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三区三线”划定、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国土空间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

明确过渡期政策按129号文执行,项目需符合规划布局、用途及强度要求,农用地转用手续按现行规定办理。

用地计划与审批

地方计划指标不足可结转使用前三年节余指标,重大项目需纳入国家或省级清单,确保用地需求。

用地预审与农用地转用

明确无需预审的项目类型,如油气类“探采合一”项目,同时规定调整用地需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审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的通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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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的通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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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的通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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