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05日,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发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2025年版)。
本指南规定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技术流程、工作准备、核算价格测算、经济价值核算、质量核查、数据库建设和清查成果等内容,适用于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七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体所有部分地类的清查工作。本指南以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基准时点,围绕“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三大核心任务,融合国土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分等定级等已有成果,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和产权图层的资产底图,旨在全面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支撑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本指南确立了“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并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任务及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清查任务与核心流程
本指南明确了资产清查的五大任务,包括全面掌握各类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建立并更新核算价格体系以核算资产经济价值;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等成果查清使用权主体、类型、年期及权利变化等信息;建立县级至国家级逐级汇总的资产清查数据库;以及探索清查成果在资产配置、储备管护、考核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管理中的应用。工作流程涵盖工作准备、实物属性清查、使用权清查、经济价值核算、成果核查质检、汇交入库与分析应用等关键阶段。
分类核算价格体系构建
本指南针对不同资源类型建立了差异化的核算价格形成机制。建设用地资产主要基于基准地价体系进行修正;农用地、森林、草原资源资产优先利用已有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期日、年期修正,缺乏基准地价的区域则通过划分均质区域、采集价格信号并采用收益还原法测算;矿产资源资产依据标准矿山模型,采用净现值法、比较调整法或收入比例法测算核算价格;海洋资源资产根据使用权状况,分别采用使用金征收标准修正或均质区域价格测算等方法进行。
资源门类清查执行要点
本指南分章详述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共七大类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清查技术细则。各章节均明确了清查范围、分类、内容、单元及组织实施方式,并从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核算、使用权清查、数据库建设及同口径汇总等方面进行了全链条规范。特别对湿地、水资源以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内的海洋资源,规定只清查实物量,暂不核算经济价值,体现了分类施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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