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建设运营规范》DB45/T2972-2025,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的接收设施、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港口、码头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的接收设施、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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