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编制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制订了《山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试行)》鲁自然资字〔2021〕220号。
附件:山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试行)
本通知印发《山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试行)》,旨在规范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管理的制度化与标准化水平。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适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及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等四类项目。标准对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困难类别及预算标准进行了系统规定,涵盖内业图斑核查、外业图斑核查、成果汇总更新、正射影像制作、数据生产入库、统计分析、样地调查、水文地质钻探、样品采集测试、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与运行维护、成果汇总等全链条环节,为项目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统一依据。
本标准的预算项目体系覆盖四类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任务。国土变更调查包括内业图斑核查、外业图斑核查及成果汇总更新;地理国情监测涵盖正射影像制作、数据生产、数据入库与统计分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涉及图斑监测的核查、样地调查及成果汇总;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则囊括从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专项测量、钻探到监测站点建设、动态监测及成果汇总的全流程。
针对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本标准细化了多项专项工作内容及预算。其中,水文地质钻探部分明确了不同井深、井径的钻进成井、抽水试验及地质编录的标准;样品采集与测试部分涵盖了水质综合分析、单项指标、有机组分、同位素分析以及土壤水溶性盐测试等多元分析项目;地下水监测部分则对监测站点建设、自动化监测井运行维护以及水位、流量等动态监测内容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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