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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04.29-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审批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27号.pdf

2019年4月29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审批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27号。

自2019年5月1日起,济南市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级预审)与选址意见实行合并审批,以“一次办成”改革为背景,依托机构改革后的职能整合,将两个事项并入一个窗口、一套流程办理,项目完成立项赋码后即可申报,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本通知同时明确市、区两级窗口的受理分工,高新区、章丘区、济阳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可参照执行。

合并审批的运行方式

项目实行“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出件”,由市局承办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区级立项项目由区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也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最多跑一次”原则受理转办。市局与各直属分局执行统一的审批流程、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并逐步推行土地预审勘测定界图与选址地形图的合并出图,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原规划和国土的审批权限。

新旧事项的衔接安排

2019年5月1日起,新项目按本通知办理;已受理在办的项目由原处室或直属分局继续办理;再次申请受理的项目转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办理。具体意见分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有关图、表可作为附件附后,加盖审批专用公章。

执行与配套要求

市局将召开动员部署与培训会议,对合并审批工作统一培训,并就审批权限调整作出部署;各部门需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确保“接得住、办得好”。服务指南明确受理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申请人补正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办理地点为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审批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27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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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审批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27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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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审批工作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27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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