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定了《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规定适用于市辖十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本规定由总则、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政交通规划管理、附则等部分组成。总则是实施本规定的一般要求,其他内容是进行相应规划建设活动和实施规划管理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是济南市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而制定的统一技术准则,适用于市辖十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本规定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从城市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交通三大维度提出系统性管控要求,旨在保障公共利益、促进集约发展、维护特色风貌与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用地强调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复合利用及容积率等指标,建筑管理涵盖间距退让、日照、立面、高度等精细化规则,市政交通则聚焦路网布局、公共交通优先及管线综合。本规定还专设传统风貌保护与乡村建设章节,强化地域文化传承;整体贯穿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的发展理念。
本规定在建设用地层面明确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的管理逻辑,细化了用地复合与兼容条件、地块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上限等控制指标,并严格地下空间开发须以保泉为刚性前提。在建筑层面,本规定对建筑间距、日照标准、退让距离、高度计算、面宽限制等提出明确量化要求,并鼓励屋顶绿化、材料品质提升及立面公建化处理,避免“高低配”等失序形态。
本规定要求交通设施优先保障步行、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明确了各级道路红线宽度、路网密度、慢行空间尺寸及公交场站配建标准,推动“窄马路、密路网”理念落地。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本规定依据专业专项规划对给排水、能源、管廊、消防及应急避难等设施的选址、防护距离及建设形式作出细致规定,强调新建变电站户内化、电力线路入地,并系统纳入海绵城市与抗震设防要求。
针对历史城区及周边区域,本规定要求建筑高度、风貌、色彩必须服从保护规划及其视廊控制要求,延续街巷肌理与传统格局。对乡村地区,本规定区分农村新型社区与宅基地农房实行差异化指标管控,严控建筑层数、高度及建筑面积,并强调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引导村庄建设与地方传统风貌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