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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09-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沪农委〔2025〕374号.pdf

2025年12月9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沪农委〔2025〕374号。

本实施方案围绕逐步把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核心目标,作出了系统部署。本方案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引领,坚持新建与改造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建设与管护并重,聚焦崇明三岛、浦奉、松金青及环都市田园等片区,分类明确建设内容与投资标准。本方案强调规划引导与规模连片推进,统筹田、土、水、路、电、技、管综合配套,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型与生态型农田试点。同时,本方案构建了覆盖建前立项、建中监管到建后验收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并确立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运营管护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确保建成后的农田持续发挥高产稳产效能。

建设布局与核心目标

本方案依据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四个重点片区为骨架,将具备条件的耕地统筹纳入建设范围,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推进系统配套。其中明确,至2028年将符合建设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完成立项,至2029年完成项目建设,并放眼2035年实现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动态补充与提质改造,为现代化良田奠定规模基础。

质量管控与全流程管理

本方案从项目前期储备、设计评审到施工监管与竣工验收,均设置了严格的标准化流程。着重压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与监理单位监管职责,严禁转包挂靠与偷工减料行为;竣工环节须经乡镇初验、区级验收与市级抽验,并将群众满意度及试用结果作为验收的硬性依据,确保农田设施经得起实战检验。

长效管护与用途保护

本方案分级明确了市、区、镇及村级组织在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中的职责,鼓励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或受益主体自主化等多元化模式实施日常维护。在建后利用上,本方案严守刚性约束,严禁损毁、闲置或擅自改变高标准农田用途,并要求对经批准占用的农田及时等量补建补划,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且布局更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沪农委〔2025〕374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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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沪农委〔2025〕374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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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沪农委〔2025〕374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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