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生态修复业务安全生产工作等相关要求,为作好我省生态修复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化解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印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关于做好生态修复业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的提醒函》。
本提醒函围绕做好我省生态修复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向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系统部署。本函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同时,本函要求聚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等重点领域,坚持关口前移、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以治理修复为名实施违法采矿等行为。在项目实施环节,本函明确要求加强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边报批、边设计、边施工”,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并督促各单位做好应急保障,确保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应对。此外,本函还对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的信息报送和台账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闭环落实、取得实效。
压实安全责任与思想防线
本函首先强调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生态修复领域安全意识。通过细化岗位安全责任、责任到人,树牢“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尤其要抓好重要时段的生态修复安全工作,切实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隐患排查与源头防控
本函要求聚焦生态修复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属地行业领域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基层一线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严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以治理修复为名实施违法采矿、矿山不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等行为,督促各单位持续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风险升级。
施工环节与应急保障管理
在项目实施层面,本函进一步强调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压实项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分析研判施工过程中的突出安全隐患。明确要求生态修复项目不得“边报批、边设计、边施工”,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超批准范围施工,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做好应急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迅速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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