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4日,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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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意见围绕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成果、农业基础设施、特优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七大领域,明确目标、路径与保障。全文贯穿深化农村改革主线,强调以科技创新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和设施农业,推动县域富民产业提质增效;同时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文件还就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激活资源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培育乡村人才等作出制度安排,旨在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守住底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锚定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底线
本实施意见将稳粮保供置于首位,明确播种面积稳定在4725.5万亩以上、产量297.1亿斤以上的硬指标,并部署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通过落实五级田长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推广水肥一体化高产模式等举措,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筑牢供给根基。
拓宽巩固脱贫成果与产业富民路径
本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提升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效能,深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依托有机旱作农业、“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和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百亿级产业链集聚发展,将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构建分层分类帮扶长效机制。
系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与治理赋能
本实施意见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分类建设精品示范村与提档升级村,推动供水、路网、能源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并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移风易俗与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全面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该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农情、系统谋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年度纲领性文件,具有鲜明的战略导向与实践指导价值。其深远影响首先体现在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坚定贯彻上,通过单产提升、耕地保护和种业攻关等组合措施,进一步夯实全省农业基本盘,在保障自身供给的同时为全国大局贡献力量。其次,文件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一政治任务,将常态化监测帮扶与特色产业培育有机结合,有效衔接了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与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双重目标,为迈向共同富裕奠定扎实基础。在激发发展动能方面,该意见将深化农村改革置于突出位置,从土地延包试点、宅基地盘活到集体资产监管、投融资机制创新等实现多维度突破,旨在打通要素流动堵点、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制度性活力。此外,文件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和美乡村建设,有助于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让广大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