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DBJ/T36-DZ009-2026,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本导则是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综合性技术文件,涵盖规划、建筑、结构、设备、装修及适老化设计等十二个专业板块。本导则以安全、适用、经济、绿色为原则,针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三类房源,分别明确了成套住宅与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本导则强调以人为本,从规划选址、空间布局到室内装修、设施配置,均立足于改善住房困难群体、新市民及青年人的居住条件,并融入适老化设计理念,为全省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理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
本导则强调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应因地制宜,融入城市整体风貌,并要求选址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排水及防洪排涝等安全条件。在空间布局上,本导则提倡通过顺应主导风向、争取良好朝向和优化建筑排列,来改善住区的自然通风与采光环境。
本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套型总建筑面积、宿舍居室面积及人均使用面积给出了明确的控制性指标,每间居室居住人数限为 4 人以下。同时,对隔声性能提出了具体的分贝值要求,并强制规定自然通风开口面积比例,以保证室内基本的声、风环境质量。
本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电气、燃气、消防系统作出细致规定,要求厨房设置组网型燃气探测器并与监控中心联动,燃气管道须配置紧急切断阀。
本导则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需进行全装修并配置基本设施设备,以达到可“直接入住”的条件。在适老化设计方面,本导则从社区活动场地缘石坡道、电梯轿厢扶手,到室内防滑地面、门厅坐凳设置等细部构造,均做出提升性规定,以体现对老年住户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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