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碳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规范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减少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制定《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市(州)、县(含县级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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