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吉林省监理服务水平,制定《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适用于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城市更新工程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本导则相关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细化监理工作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本导则适用于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旨在指导监理单位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作。本导则共9章,系统规定了城市更新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工程分类及各类工程的监理要点,涵盖居住品质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境治理、历史建筑风貌塑造和安全体检等核心领域。本导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结合工程实际成立机构、配置人员,遵循动态控制和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审查、旁站、巡视等方式实施监理。同时,本导则鼓励采用BIM、物联网、无人机等智慧监理平台,实现施工过程实时监测、质量安全数据可视化及问题闭环追踪,以提升监理工作效率与管控精准度,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支撑。
本导则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履职基本原则,要求依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并及时将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应明确工作目标、制度、程序和方法,监理人员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材料构配件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与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首次工地会议,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及分部工程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与移交。
本导则将城市更新工程划分为居住品质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境治理、历史建筑风貌塑造及安全体检五大类,并逐一细化监理要点。居住品质提升聚焦住房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和完整社区建设,重点把控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等关键工序。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涵盖道路、给水排水及停车设施等,强调对深基坑、地下管线保护等危大工程的方案审查。生态环境治理注重栽植养护与园林设施修复,要求建立应急机制并采用数字化手段辅助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