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为提高森林和林地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山东省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山东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6-2030年)》鲁自然资字〔2026〕24号。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提供了丰富的森林食品和文化产品,提升了林地资源利用效率,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空间,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是兼顾生态保护和民生的绿色产业,是山区林区重要的富民产业。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有序发展林下经济,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林下经济应优先利用商品林地,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适宜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可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应科学合理设置必要措施,防止加剧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在国有林地范围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