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建设标准》DB37/T5309-2024,自2025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新建住宅小区建筑区划红线内的集中供暖热源和热力站、供热管网和庭院管网及室内供暖系统等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是山东省关于住宅小区集中供暖设施建设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号 DB37/T5309-2024,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建筑区划红线之内的供热设施建设,涵盖供暖热源和热力站、供热管网和庭院管网、室内供暖系统、监测与控制及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本规范以热水为热媒,对住宅小区供暖设计热负荷计算、热力站选址与工艺设计、管网水力平衡、室内分户独立循环系统、智慧供热及分户热计量等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旨在统一建设标准、提升供热设施质量与能效,推动住宅品质升级和“双碳”目标实现。
本规范明确了热力站应优先设置在热负荷中心,供热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单一系统供热面积不宜大于 10 万平方米。热力站可采用间接换热、混水泵站、直连加压泵站或吸收式换热机组等形式,站房设计须满足建筑、结构、排水、通风及噪声振动控制等要求。热力站工艺方面,对换热器选型、循环水泵配置、补水定压方式及阀门设置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鼓励采用智慧供热系统实现自动调控。
本规范要求庭院管网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优先通过调整管径实现平衡;室内供暖系统应采用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具备热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热力入口处须设置热量结算表和水力平衡装置,户内散热器宜选用金属热强度高、防腐可靠的类型,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宜采用分环路或总体控制方式实现室温调节,供暖管道材质和安装坡度等均需满足相应技术标准。
本规范对智慧供热系统的参数采集、监控平台及通信网络提出了建设要求,热力站应实现供热量自动控制,并与供热企业平台对接。施工与验收部分规定了管道安装、水压试验、冲洗调试及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明确供热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不应少于 5 个供暖季,并要求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确保设施建设质量与后续运维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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