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降低居住建筑的供暖、供冷能耗及建筑物总能耗,改善居住建筑的室内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根据山东省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074-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居住建筑的超低能耗节能设计。
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074-2016是一项旨在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发展的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该标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国内外被动房和近零能耗建筑的实践经验,制定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居住建筑的超低能耗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内容涵盖总则、术语、技术指标、建筑设计、供暖空调和通风系统设计、供暖和供冷及一次能源需求计算等章节,明确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在节能设计中的具体要求和技术路径,以实现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室内舒适度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山东省政府建设生态山东的要求,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发展。通过严格控制建筑能耗指标,提升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为山东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标准提出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在围护结构设计、气密性、遮阳、新风热回收等方面的详细技术要求。例如,建筑围护结构需采用高效保温材料,避免热桥;外门窗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和隔热性能;通风系统应配备高效热回收装置,以降低供暖和供冷需求。同时,标准还对建筑的供暖和供冷系统设计、一次能源需求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公寓、养老院等。对于建筑中底部有公共建筑的部分,公共建筑部分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而上部居住建筑部分则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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