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钢-胶合木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T2506-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以胶合木构件与钢构件组合而成的钢-胶合木组合结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
本规程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系统地规定了钢-胶合木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从原材料进场验收入手,涵盖了胶合木、钢板、铸钢件、拉索拉杆及紧固件等各类材料的检验标准与复验规则,进而对胶合木构件及钢零部件的加工精度、切割成型、制孔与边缘加工等关键工序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指标。在此基础上,本规程对钢-胶合木组件的连接组装工艺、包括普通螺栓与高强度螺栓连接以及焊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严格规范,并引入计算机仿真模拟预拼装技术作为结构安装前的重要验证手段。随后,本规程主体部分就结构现场安装工程、基础和地脚螺栓、索杆预应力施加等提出了详细的验收标准,并对胶合木与钢构件的防护、防腐及防火涂装工程的质量作出了具体规定。本规程统一了分部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应提供的文件记录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构建了覆盖施工全链条的完整质量验收体系。
本规程对胶合木、钢板、型材、铸钢件、拉索拉杆、焊接材料及紧固件等全部进场原材料,均依据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进行分级验收。重点检查材料的类别、强度等级、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设计与国家现行标准,并对钢板、型材、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及自攻螺钉等关键材料实施见证抽样复验,确保源头质量可靠。在加工环节,明确了胶合木构件开槽、开孔以及钢材切割面、机械剪切面、边缘加工和螺栓孔的允许偏差范围,规定了冷热矫正与成型的工艺条件,并对铸钢件连接部位的内部缺陷探伤提出了严格要求。
本规程针对钢-胶合木组件的连接工程,分别就普通紧固件连接、高强度螺栓连接和焊接工程设定了质量控制点。强调紧固件的规格、数量与布置须符合设计,自攻螺钉及销栓应与被连接件紧固密贴;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需经试验与复验,终拧质量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查;焊接工程则要求焊工持证上岗、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按规定比例对一级、二级全焊透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同时,本规程要求利用计算机仿真软件,基于各安装单元实测数据开展模拟预拼装,以验证整体结构的拼装精度与接口匹配状态。
本规程对基础轴线、地脚螺栓的规格与紧固情况规定了初始验收标准,要求结构安装完成后测量位移变形值并确保不超设计限值。对安装单元对接处的偏差、整体立面偏移与平面弯曲、构件轴线空间位置及总高度等均设定了允许偏差表,并明确索杆预应力施加须按方案执行,张拉后锚具连接与保护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在防护工程方面,胶合木构件须在工厂完成防护涂料处理并采取预防进水构造,钢构件的防腐与防火涂装则需控制除锈等级、涂层厚度、附着力及表面裂纹宽度,并对施工中涂层损伤部位的修补工艺作出了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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