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5.1-2025,自2025年12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提出了玻璃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指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旨在为玻璃工业提供大气污染防治的可行技术方案。本指南适用于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及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等细分行业,系统梳理了从污染预防、污染治理到无组织排放控制的全过程技术路径。在预防端,本指南倡导采用清洁燃料替代、原辅材料成分控制、富氧及纯氧燃烧等技术,从源头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在治理端,本指南针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在线镀膜特征污染物,分别明确了滤筒除尘、湿法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吸附-燃烧联用以及冷凝/焚烧等关键技术及其效率指标。此外,本指南对物料储存、转运、工艺过程密闭化、废气收集系统设计及移动源管理提出了全面控制措施,并强调了治理设施冗余配置和运维管理要求,旨在引导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本指南在污染预防环节明确了燃料替代和工艺优化路径。通过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电助熔或全电熔技术,可显著减少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和浸润剂替代传统溶剂型产品,一般可使相关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降低20%以上。同时,通过控制原料中硫化物、硝酸盐及重金属含量,结合富氧或纯氧燃烧技术,可有效降低氮氧化物产生强度,实现污染物的源头协同削减。
本指南对关键排放节点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技术指引。熔化工序烟气的治理通常采用“脱硝-除尘-脱硫”组合工艺。其中,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效率可达80%至95%,袋式除尘或金属滤袋除尘效率普遍在99%以上,湿法、半干法或干法脱硫技术则对二氧化硫、氯化氢及重金属具有协同控制效果。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本指南推荐采用固定床吸附结合催化燃烧或蓄热燃烧技术,去除效率可达95%以上。在线镀膜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和氟化物,亦可通过冷凝、焚烧配合碱液吸收或干法吸收进行处理。
本指南强化了从物料储运到生产各环节的密闭化管控要求。粉状物料须存放于封闭料场或料仓,涉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在非取用状态必须加盖封口密闭。产尘及涉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环节须在密闭空间或负压集气罩下操作,废气须排至收集处理系统。同时,本指南对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合规性、新能源替代及清洁运输比例提出了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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