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零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DB21/T4384-2026,自2026年02月07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近零能耗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本规程是辽宁省为推进近零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本规程围绕近零能耗建筑节能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系统规定了从材料进场、施工控制到分部分项验收的完整技术要求,涵盖建筑与围护结构、设备系统、配电与照明、可再生能源、监测与控制等核心工程领域。本规程强调精细化施工理念,重点突出保温隔热、气密性保障和断热桥处理三大关键技术环节,要求施工前必须制作样板间并通过气密性测试,施工过程中强化隐蔽工程验收和影像资料留存,验收阶段实施严格的现场实体检验。通过建立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本规程为辽宁省近零能耗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化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和验收标准。
本规程将近零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核心技术聚焦于保温、气密性与无热桥三大环节。在墙体、屋面、地面及外门窗等围护结构工程中,对保温板的粘贴方式、锚固件的断热桥处理、防水隔汽与透汽材料的连续密封等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保温层连续无遗漏,各类穿墙管道和支架必须采取断热桥和密封措施。设备系统方面,强调新风热回收装置的高效性、风管严密性以及管道穿越围护结构处的气密处理。
本规程构建了从检验批到分部工程的多层级验收体系,明确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判定标准。特别规定了建筑整体气密性、围护结构热工缺陷、室内温湿度与空气质量、新风量及热回收效率、配电照明性能、可再生能源系统效率以及监测控制系统功能等全面的现场实体检验项目,要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确保近零能耗建筑各项性能指标真实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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