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02.01-财政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pdf

2024年2月1日,财政部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修订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

本办法是财政部为加强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期限至2028年底。本办法规制了由中央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的治理资金,明确了坚持公益方向、合理划分事权、统筹集中使用和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并依据项目总投资规模设定差异化的奖补标准,旨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

资金支持范围与禁止事项

本办明确治理资金主要投向两大领域:一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大战略支撑区及生态问题突出区域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二是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区域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同时,资金不得用于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项目,或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已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以及景观工程建设等支出。

项目申报与动态调整机制

本办规定支持项目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择优确定,项目所在省份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并申报。实施过程中若需调整方案,须坚持总投资和绩效目标不降低原则,不涉及区域变化的报备,涉及区域变化的报批,其中山水工程调整还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绩效管理与监督问责体系

本办建立了贯穿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由财政部会同主管部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同时,明确了各级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监督职责,对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条款。

财政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第1页
第 1 页
财政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