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1.11.1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1〕89号.pdf

2021年11月16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1〕89号。

本通知旨在落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财政部门开展核准与备案工作的具体程序。本通知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金融企业报送资产评估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办理流程作出统一要求,明确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审核要点与时限,并同步印发了《核准告知书》和《备案表》的标准格式。通过统一文书样式和操作规范,本通知力求提升评估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与效率,确保资产评估结果在经济行为中发挥应有的价值参考作用。

统一核准与备案的文书格式

本通知明确要求,对于金融企业报送的需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须采用统一的标准化文书。附件中提供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告知书》及适用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不同类型企业的《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和《资产评估结果核准表》。统一的格式规范了关键信息的填报,包括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评估方法及评估机构等,为后续的审核与存档提供了便利。

强化核准事项的程序性审核与告知

本通知规定,在核准环节,财政部门须履行程序性审核职责,确认企业申请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并依据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出具的意见作出处理。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以《核准告知书》的形式向申请企业反馈,告知书中除附上资产评估结果核准表外,还会明确提示评估报告使用方需关注特别事项说明、期后重大事项以及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同时指明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承担,不因核准而转移。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1〕89号第1页
第 1 页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1〕89号第2页
第 2 页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1〕89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