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河湖岸坡生态景观工程技术标准》DBJ/T13-523-2025,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岸坡高度10m以下(含10m)的城市河湖岸坡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包括河湖岸坡生态景观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修复。超过上述限定高度或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城市河湖岸坡生态景观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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