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建省城市行道树树种选择技术标准》DBJ/T13-497-2025,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行道树绿化工程,包括道路行道树设计、施工和管理。
本技术标准是福建省针对城市行道树树种选择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97-2025,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适应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需求,提升道路绿化景观效果,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道、支路等各类道路的行道树设计、施工与养护管理提供系统性技术指导。本标准以“适地适树、生态优先、安全为重、美学兼顾、因地制宜、统筹建设”为核心原则,结合福建省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南亚热带三个气候区的实际条件,建立了行道树树种区划体系,并对不同道路等级、不同环境特征以及特殊抗逆性需求下的树种选择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附有多项树种选择名录以供实操参考。
本规范根据气候与植被特征将福建省划分为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南亚热带三个绿化区,明确各区树种选择须适应当地极端气温条件,同时强调应以乡土树种和引种驯化后适生的树种为主,优先选用低维护、抗逆性强的品种,以应对省内不同地区的养护管理差异。
针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不同等级道路,以及滨江路、沿海路、沿山路、商住区道路、文旅区道路等不同环境特征道路,本规范分别制定了树种选择的侧重点和技术指标,涵盖枝下净高、分枝点高度、景观风格协调性及安全防护功能等具体要求,并提供了对应的树种选择名录。
本规范对行道树苗木的规格、类型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栽植苗胸径宜为11至15厘米,宜选择移植苗、容器苗及全冠苗或骨架苗,不应使用截干苗;同时在道路绿化更新中强调保护和利用现有优良树木,并对种植池尺寸、连续树池应用及与市政设施的协调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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