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生态环境部为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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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11.19-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pdf
本意见旨在系统部署“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实施路径,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体系。本意见以环境管控单元为载体,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单元,系统集成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与资源利用效率等差异化要求,推动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本意见明确分阶段目标,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与政策管理体系,并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成果与时俱进、精准落地。
明确各方职责与制度建设路径
本意见厘清了生态环境部、省级及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自上而下的指导、实施与落地链条,强调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同时,要求建立国家对省、省对地市的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倒逼制度落实。
聚焦实施应用与重点领域管控
本意见将服务高质量发展与推进高水平保护作为核心应用场景,强化“三线一单”在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不符合准入清单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此外,特别强调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聚焦“两高”行业源头管控,深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要求,并将“两高”行业落实管控要求的情况作为年度评估重点。
规范更新调整与强化监督保障
本意见建立了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明确更新调整的基本要求与程序,确保优先保护单元空间格局基本稳定、生态功能不降低。在监督保障方面,要求将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内容,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推动相关立法研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支出,加大宣传培训与案例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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