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为做好安徽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制定《安徽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函〔2025〕18号。
本方案依据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相关通知要求,统筹部署安徽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本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上年度调查成果和普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与全面检查,掌握全省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变化情况,动态更新调查监测成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提供现势准确的基础数据,推动全省自然资源和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核心任务与协同机制
本方案明确了用地管理信息补充报备、县级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及日常变更调查等主要任务。工作流程上,从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变化信息提取到调查底图制作、县级调查建库等环节均作出详细规定。特别强调自然资源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深度协同,两部门依据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要求,分别负责地类变化调查与林草资源属性调查,对存在异议的地类通过共同协商或实地调查确定,同时发挥协同机制和林地转入转出共同审核工作专班作用。
地类认定与处置规则
本方案针对耕地、林地、草地等关键地类变化制定了精细化调查与处置规则。明确历史流失耕地通过“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方式分类处置,并设置“摸排”与“已纳入过渡期处置范围”单独图层进行管理。对于林地草地调查,规定了经济林种植、林木皆伐更新、人工牧草地建设等情形的具体认定标准与属性标注要求。同时,对“批而未用”土地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及道路图斑调查等均明确了技术方法。
组织实施与质量控制
本方案确立了“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并详细划分了省测绘局、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及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分工。在质量控制上,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检、省级核查的三级检查机制,成果质量评价结果将纳入厅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进度安排方面,要求市级于2025年12月17日前报送完整成果,省级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部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