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构建更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城目标要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竖向设计规划资源管理,加强工程土方源头减量,增加城市景观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满足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湿地空间、地形塑造等规划建设要求,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竖向设计规划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沪规划资源建〔2025〕431号。
本意见聚焦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竖向设计的全流程规划资源管理,旨在通过强化竖向管控,促进土方源头减量、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韧性。本意见将竖向设计管理要求深度嵌入规划编制、土地供应、方案设计与审核、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构建了从宏观区域统筹到微观项目落地的完整管理体系。在规划阶段,本意见要求结合城市设计及土方综合利用,预先明确道路与地块竖向标高;在供地阶段,将竖向标高要求纳入规划土地意见书或出让合同;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场地布局、慢行衔接、相邻协调、公共空间塑造及交通线性工程土方消纳均提出具体要求,并规范了成果编制与多部门会审机制,最终在竣工验收时对关键标高进行严格核验。
构建全链条竖向管控体系
本意见将竖向设计管理前置于详细规划编制阶段,要求统筹考虑城市界面、防洪排涝与土方平衡,并对成片开发区及方案明确的地块预先提出道路控制点标高和室外地面标高建议值。在土地供应环节,上述标高要求被强制纳入规划土地意见书或出让合同;对于未明确标高的项目,则鼓励通过区域评估和专项研究确定条件后补入。项目方案审核阶段,实行多部门会审,并对标高调整或无明确要求的土方项目启动专家论证,确保竖向设计从源头到实施形成闭环。
细化项目竖向设计与成果要求
本意见对房屋建筑工程明确提出五方面设计指引:合理布局场地与建筑并注重竖向排水,确保慢行交通友好与无障碍贯通,避免高挡土墙并做好相邻用地竖向衔接与边界排水,鼓励利用公共绿地与滨水空间进行地形塑造以提升体验,以及加强交通线性工程的桥下空间利用与区域土方平衡。成果方面,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交含标高标注的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及场地剖面图,并配以说明;交通线性工程有土方消纳需求的,须在方案文本中纳入土方消纳专篇。
强化竖向标高核验与实施效力
本意见将竖向设计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定范围,并设为规划资源竣工验收的强制核验项。房屋建筑工程须对场地出入口及建筑主要出入口的室外地面标高进行测量,误差不得大于0.1米;市政道路工程则对纵断高程进行核验,允许偏差为正负15毫米。本意见明确施行节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覆盖此后公告出让或核发意见书的划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