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汇总版)。
本标准与准则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要方向,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的导向作用。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本准则(修订汇总版)是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自2014年施行以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实行动态修订,现对历年局部修订成果进行汇总重新印发。本文围绕用地分类、规划布局、密度分区、公共设施、交通市政、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及自然文保与防灾等核心领域,确立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导向。本准则建立了“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的弹性管控框架,鼓励公共交通导向的综合开发与公共设施混合设置,强化城市增长边界管控与组团式空间结构,并系统规定了各专业设施的配置标准、布局原则与用地指标,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支撑。
本准则将城市用地分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及其它用地共9大类,采用大类和中类两级分类体系,并取消小类以增强规划弹性。通过规范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和混合用地的组合表达,明确各类用地的主导用途与功能比例上限,重点鼓励城市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域的土地功能混合,以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和空间集约高效利用。
本准则按照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体系配置公共设施,涵盖管理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六类,强调按服务人口规模和半径均衡布局。交通设施方面,构建了涵盖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步行与自行车、道路网络及停车充电的完整标准,突出公交优先和慢行友好。市政设施方面,更新了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环卫等专业的负荷预测指标、设施用地标准和管线综合要求,并增补了新能源利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绿色低碳内容,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与安全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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