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山西省水利厅发布山西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用水行业分类和代码、农业灌溉分区及作物、林业、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方面开展涉水规划编制、节水管理、取水许可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工程设计工作等。
本定额是山西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的第1部分,替代DB14/T 1049.1—2020版本,专门针对农业用水管理而制定。本定额系统规定了农业灌溉分区、作物与林木灌溉、牲畜家禽及渔业用水的定额指标,并按照通用值和先进值两个层级分别给出具体数值,以兼顾现状用水水平和节水发展需求。与上一版相比,本定额将净灌溉定额全面修订为毛灌溉定额,删除了调节系数,新增了设施蔬菜、苹果、梨树、桃树、葡萄等作物类型,并对牲畜家禽用水定额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本定额适用于涉水规划编制、节水管理、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等工作,为全省农业水资源科学配置和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定额涵盖作物灌溉、林木灌溉、牲畜家禽养殖及渔业等农业用水主要领域,用水行业分类遵循GB/T 4754的规定,采用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编码体系。同时,本定额根据全省种植结构、地形与气候条件,将灌溉分区划为晋北区、晋中区、晋东南区和晋南区四个区域,分区制定差异化用水标准,确保定额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本定额以灌溉保证率50%和75%两种水文年型为基础,分别设定通用值和先进值。通用值反映灌区现状用水水平,先进值则对应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下的用水标准。本定额还给出了单次最大净灌溉水量的控制建议,并附有利用示例,指导用户根据灌区类型、灌溉方式、种植结构及渠系水利用系数等参数核算综合灌溉定额,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