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DB14/T1950-2019,自2020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控制精度、调查方法以及成果编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固体矿产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其它矿产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参照使用。
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DB14/T 1950-2019是一项针对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技术规范,旨在通过系统化的调查方法和标准,全面掌握矿山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及各类地质环境问题。该规范详细规定了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控制精度、调查方法以及成果编制等要求,适用于山西省固体矿产矿山的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其他矿产可参照执行。规范涵盖了从设计书编审、资料收集、调查内容、调查方法与技术要求到成果表达的全流程,强调了遥感调查、地面调查、地球物理探测、钻探、样品采集与测试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并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恢复治理工程措施及成效进行了明确要求。
规范涵盖了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矿山基本情况、地质环境背景、采空区、矿山地质灾害、受损村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水土环境污染、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废水排放及综合利用、已实施的恢复治理工程措施及成效等内容,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规范明确了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遥感解译、地面调查、地球物理探测、山地工程、钻探、样品采集与测试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调查工作的设计书编审、资料收集、成果报告编写、图件编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障调查成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规范要求调查成果应包括文字报告、成果图件、数据库和成果汇总表等,确保成果表达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同时,对成果图件的比例尺、图面要素、标注规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图件的清晰美观和实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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