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森林康养林评价规范》DB14/T3052-2024,自2024年11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康养林评价的类型、等级划分、评价内容、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森林康养林评价。
本规范确立了山西省森林康养林的评价体系,适用于省内各类森林康养林的等级评定工作。本规范以森林质量与林地环境为核心评价维度,构建了涵盖森林面积、郁闭度、龄组、生物多样性、景观质量、病虫害及人为干扰程度,以及大气、水体、土壤、声环境、空气负氧离子浓度、植物精气、气候舒适度等多指标的综合评价框架。通过量化计算与等级划分,本规范旨在科学衡量森林康养林的生态本底与康养潜力,为筛选、建设和管理高品质康养林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评价内容整合为森林质量和林地环境质量两大类型。评价结果由高至低划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明确要求等级评定时偏离标准的评价内容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确保了评级的严谨性与整体性。
森林质量评价聚焦于林分自身的生态结构完整性与健康状况。本规范具体规定了森林面积、覆盖率、郁闭度、龄组分布、乔灌草及地被物的完整度、生物多样性指数、景观美学质量、病虫害发生程度以及人为活动干扰程度等关键内容的调查方法、程序与时效。
林地环境评价围绕与人体康养直接相关的环境要素展开。本规范将大气质量、地表及地下水体质量、土壤环境风险、声环境、空气细菌含量、空气负氧离子浓度、植物精气成分及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等纳入必评指标,并指定了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作为检测与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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