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火险监测站建设要求》DB11/T2494-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火险监测站基本要求、设备设施、技术要求及维护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地面森林火险监测站的建设。
作为一项地方标准,本规范围绕自动采集并上传气象、可燃物、土壤及物候状态等关键火险数据的专用设施,系统性地明确了从选址布局、设备组成与安装调试,到性能功能指标、维护管理及巡查制度的完整建设链条。本规范旨在通过标准化的站点布设与运行,提升森林火险监测的精准度与时效性,为首都地区森林火灾风险预警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适用于所有地面森林火险监测站的建设活动。
本规范强调监测站选址应综合考量气候、地形及可燃物分布特征,确保每个火险特征相对一致的区域至少设置一个站点。具体选址须满足开阔、阳坡、日照充足、避开地质灾害风险区等条件,并优先考虑通信稳定、交通便利且有看管的区域。同时,本规范对站点的雷电防护、采用太阳能与蓄电池联合供电以保障连续15天阴雨运行、以及优先使用4G/5G或卫星通信等基础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规范清晰界定了监测站的设备构成体系,主体包括气象要素传感器(气压、气温、湿度、辐射、风向风速、雨量)、可燃物要素传感器(10h时滞可燃物温度与含水率)、土壤要素传感器(温度与含水率)以及用于记录植被物候状态的相机,并配备了数据采集、通信、电源等配件。安装方面,本规范严格规定了风向风速传感器距地10至12米、可燃物传感器距地25至30厘米、土壤传感器须同时测量10厘米及20厘米深度、物候相机安装于1.5米左右等具体位置要求,并设定了安装后10至15天的调试试运行期。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各要素传感器的测量范围、精度、最大允许误差、采样频率及年度标定周期。在功能上,要求监测站具备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工作状态自诊断、断电自启动及传感器扩展能力。关于运维,本规范制定了严格的标定制度,要求定期修整周边植被、保持设备清洁,并明确要求每年防火期前至少进行一次覆盖设备外观、接线及周边环境变化的现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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