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安服务规范中小学幼儿园》DB11/T730-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基本要求、人员要求、装备配备及使用要求、保安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所开展的保安服务活动。国际学校、社区办园(学)点等其它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聘用保安员提供服务时,可参照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