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公路评价指南》DB11/T3044-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公路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规划工可、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评价,其他等级公路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规定了绿色公路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新建、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在规划工可、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各阶段的评价。本指南围绕公路全寿命周期,将评价指标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其中基本项下设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66个三级指标及223项具体指标内容,加分项涵盖荣誉与创新成果。评价时由专家组根据指标达成度评定等级并赋分,通过各阶段加权计算得出基本项得分,再结合加分项得分综合确定绿色公路评价等级。本指南还明确了缺失指标内容的申请与审核机制,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适用性。
本指南构建了贯穿规划立项、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四个阶段的全链条评价框架。规划阶段强调统筹绿色发展,合理确定功能定位与技术标准;勘察设计阶段注重安全、节地、生态等要素的细化落实;建设施工阶段要求制定绿色实施方案,强化施工工艺与新技术应用;运营管理阶段聚焦养护制度优化、污染防治及材料循环利用,以较低资源能耗维持高水平服务。
本指南的评价指标由基本项和包含荣誉与创新成果的加分项构成。基本项得分通过专家组对三级指标达成度进行五级评定并赋予相应分值比例,逐级汇总后按阶段权重加权计算得出。适用分值需扣除因不可抗力或公路建设特点导致的缺失指标内容,最终将基本项得分与加分项得分综合评定,以此确定具体评价等级,并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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