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加强部省衔接,指导做好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制定了《“十五五”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十五五”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自然资办函〔2025〕2255号。
本规程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性文件,旨在规范规划编制程序、统一技术标准、明确成果要求。本规程立足省级规划承上启下的定位,以2025年为基期、2030年为目标年,系统部署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绿色发展等核心任务。本规程强调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布局,提出从规划背景、目标指标、总体布局到重大工程与实施保障的全流程编制要点,并配套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划定、数据单位、附表图件等详细技术规范,为全面提升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依据。
核心编制框架与总体定位
本规程明确了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是辖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及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编制工作需遵循合理继承与创新发展、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统筹谋划与提高深度、开门编制与科学决策四项原则。规划范围覆盖行政辖区内所有矿产资源,要求规划内容突出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强化空间管控与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着力解决空间保障、结构调整和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问题,并预留了对矿山安全生产、矿业产业合作等内容的部署弹性。
规划文本内容与任务部署
本规程规定了规划文本须包含背景、目标、总体布局、地质调查与勘查、开采保护与储备、矿业绿色发展、新质生产力及管理改革等主要部分。在勘查方面,要求落实全国重点勘查区,划定省级重点勘查区与勘查规划区块,引导探矿权合理设置;在开采方面,强调明确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的空间范围与管控措施,提出开采总量引导和开发利用结构调整要求,并划定开采规划区块以引导采矿权设置。同时,本规程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勘查与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并从人工智能找矿、关键技术装备创新等方面部署矿业新质生产力任务。
规划技术与环境评价要点
本规程在技术层面细化了规划指标体系,将其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并对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布局以及勘查开采工作布局的划定给出了具体考量因素。特别针对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区分了矿种类型、勘查阶段和采掘方式,在附录中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要求。此外,本规程要求规划编制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照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要求,评价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保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