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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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旨在深化政银合作,通过引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信贷资金,加快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本通知系统构建了从项目储备、入库推荐到信贷审核、资金监管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了支持范围涵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海洋生态修复等项目。同时,本通知强调项目必须依法依规设置、规范编制实施方案并统筹考虑资金平衡,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鼓励通过“肥瘦搭配”、导入优势产业等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为金融机构介入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工程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实施路径和政策保障。
构建政银协同的项目化推进机制
本通知建立了“总对总、分对分”的工作模式,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会同政策性金融机构省级分行对入库项目进行筛选、推荐与评估。通过入库申请、项目确定、备案等规范程序,确保项目成熟度高、承贷主体实力强,且未被纳入地方融资平台化债清单,实现项目与资金的专业化高效对接。
明确资金平衡与市场化运作要求
本通知要求申请信贷支持的项目必须统筹考虑投资成本与贷款偿还,鼓励将公益性项目与可形成经营性现金流的关联项目打包实施。通过因地制宜导入产业、开展产业导入论证、细化运营管护计划,形成收益路径清晰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保障实施主体合理收益,同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配套自然资源激励与金融专项支持
本通知明确适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既有激励政策,鼓励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开发。同时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期限、额度、利率上给予优惠,鼓励发行主题债券,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自然资源领域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进入标准化、流程化的新阶段,对稳定扩大有效投资、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影响。该通知通过搭建自然资源部门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常态化合作平台,有效破解了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长期面临的资金瓶颈,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公益性较强但直接收益不足的重点项目。其强调的“肥瘦搭配”打包实施与产业导入机制,有助于激活资源要素市场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同时,严格的资金平衡审查和隐性债务管理要求,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守住了风险底线。该通知不仅为土地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其他领域探索政银协同、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金融模式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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