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培训课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解读。
1、《通则》修订的意义
2、新《通则》的特点
3、新《通则》充分体现农业绿色发展理念
4、新《通则》的主要内容
本文件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22)的全面解读,该标准于2022年3月9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本通则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为核心目标,统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系统完善了原标准的技术规范。本通则将全国建设区域科学划分为七大区域,确立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质量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和建管并重六项基本原则,构建起田、水、路、林、电五大基础设施工程与改土、消障、培肥三大地力提升工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并对验收评价、建后管护、农业科技配套等管理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为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统一、科学、可操作的依据。
本通则的修订是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的重要举措。与2014年版相比,本通则将基本原则从五项调整优化为六项,将原“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原则”中的生态要求单列并突出为“绿色生态原则”,将“维护权益原则”拓展为“多元参与原则”,强调引导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将“可持续利用原则”调整为“建管并重原则”,强化建前谋划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的要求。
本通则的主体内容分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两大板块。基础设施涵盖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五个方面,明确了各区域有效土层厚度、灌溉设计保证率、田间道路通达度等关键指标。地力提升工程包括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和土壤培肥,针对酸化、盐碱、板结等退化问题提出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治理措施,并设定各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和土壤有机质含量目标值。
本通则首次依据气候、地形、障碍因素等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七大区域,分区域制定建设标准和地力参考值,并明确重点区域为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管理上,本通则以专章详细规定了土地权属确认、验收与绩效评价、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信息化监管平台备案以及建后管护等全周期管理要求,确保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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