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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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5.30-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5〕59号.pdf
本通知围绕202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全省农田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及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本通知以“一平、两通、三提升”为基本标准,要求把建设重点放在田内,优先支持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和产粮大县,并持续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本通知明确了新建与改造提升项目的亩均投入标准,强调资金使用须专账监管、规范透明,建设内容须聚焦田块整治、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等田内工程,严禁借机建设非农设施或形象工程,同时从立项、施工到管护利用全链条压实质量监管和责任落实。
建设布局与投入标准
本通知要求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及产粮大县立项,平原地区项目规模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新建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不低于2600元,高效节水灌溉每亩再增加200元,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投入,并明确了不同主体自筹资金的最低比例。
建设内容与质量管控
建设重点必须聚焦田内,涵盖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及土壤改良等内容,严禁建设楼堂馆所、景观广场等非农设施。本通知强调加强初步设计评审、施工过程监管和隐蔽工程管理,严防偷工减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全过程监管,并严格规范上图入库信息填报与审核。
管护利用与保障措施
本通知将管护机制建立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要求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推广多种管护模式,并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各地须在规定日期前完成项目信息报备,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全过程监测考核,对未完成任务、出现质量或资金问题的地区将扣减下一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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