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行业标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成果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对海域、无居民海岛、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地籍调查工作。
本规范旨在统一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的技术要求,全面规定了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管理。其核心任务是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通过权属调查与地籍测绘相结合的方式,清晰界定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不同集体所有者及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四条边界”。本规范适用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工作流程涵盖准备工作、工作底图制作、权属调查、登记单元划定与编码、地籍测绘、数据整理、成果检查验收及入库归档等环节,形成了一个从资料收集到最终成果更新的完整闭环。在调查方法上,本规范强调以内业分析为主、外业核查为辅,充分利用国土调查、专项调查监测及各类确权登记成果,确保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并特别注重与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等公共管制信息的关联。
本规范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定义为权属清晰、边界封闭的集中连片空间,并以此为最小调查单位。为每个登记单元设置了唯一的15位层次代码,该代码由行政区划、首次登记机构级别、登记单元类型以及顺序号构成,确保了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识别与信息化管理。不同类型的登记单元,如自然保护地、水流等,被赋予了系统的分类代码。
本规范构建了“内业预判-外业核查-权属核实”的一体化调查模式。内业阶段主要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已有的权属、地类资料制作工作底图,预划单元并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外业则针对内业无法判定、影像模糊或存在争议的情形,采用图解法或解析法进行实地测量与确认。最终成果须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以内外业结合的方式进行权属核实,确保调查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本规范针对不同资源类型分别给出了详细的技术要点。例如,海域登记单元需关联海域管理界线和海岸线修测成果;水流登记单元以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依靠审批范围或勘界立标成果;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则需依据储量数据库和评审备案文件划定范围。各类登记单元的自然状况调查也各有侧重,涵盖了从水资源类型、森林蓄积量到矿产资源储量等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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