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承担的《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要求、成果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本文件适用于对水流、森林、湿地、草原、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地籍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及成果管理,适用于水流、森林、湿地、草原、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地籍调查工作。该规范以“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为总体目标,明确了从准备工作、工作底图制作、权属调查与登记单元划定、地籍测绘到成果检查验收与入库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它创新性地统一了多类自然资源的地籍调查标准,采用内业为主、外业补充的调查方式,重点划清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不同集体所有者以及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四条边界,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规范构建了标准化的地籍调查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多部门资料收集与整理制作工作底图;开展内外业结合的权属调查,查清登记单元的权属、界址、自然状况及公共管制情况,并进行权属核实与登记单元划定;随后开展地籍测绘,测定界址、编绘地籍图与登记单元图、计算面积;最终经过“三检一验”制度进行成果检查验收、入库与归档,并规定了成果更新调查的情形与方法。
规范针对不同类型自然资源,明确了登记单元的划定依据与方法。例如,自然保护地依据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线划定;水流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岸线划分;湿地、森林、草原等依据土地所有权界线或管理审批范围线划定。为预划或划定登记单元过程中可能遇到界线难以确定、资料不完善等情形提供了标注与问题清单填写的处理机制,确保登记单元的划定兼具科学性与操作性。
为保障调查成果质量,规范建立了严格的“三检一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即作业员自检、作业队互检、单位专检和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组织的验收,并对各阶段的检查比例做出了明确规定。成果检查验收围绕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四个方面,审核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文档及电子数据等成果。所有成果材料需经责任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保数据成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